关于确定苏家屯区小型水库大坝责任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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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按照市水务局的相关要求,我区已确定四座小型水库 “大坝责任人”。
现将我区确定的四座小型水库 “大坝责任人”公告如下:
地方政府责任人: 苏家屯区政法委书记 杨明
主管部门责任人: 苏家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崔连生
管理单位责任人: 陈相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永兵(黑牛屯水库)
白清姚千街道办事处主任 霍勇(赵家沟水库、康家山水库)
十里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庄开屏(东山口水库)
沈阳市苏家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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