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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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杨家酒坊生产的高粱酒50°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杨家酒坊生产的高粱酒50°, 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杨家酒坊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20年9月10日,当事人生产的高粱酒50°共5公斤,货值金额为150元。
(三)经查,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单位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和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加强***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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