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胡古涌泉酒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0年9月16日)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胡古涌泉酒坊(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0年3月20日)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值、GB/T 10781.2-2006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单位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送达了检验报告。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企业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排查,给予警告。
(二)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值、GB/T 10781.2-2006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加强***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日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