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第三十批46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浑南区3件
12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三十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6件。涉及10个区、县(市)、开发区管委会和3个市直部门,和平区7件、沈河区6件、铁西区3件、皇姑区9件、大东区3件、浑南区3件、苏家屯区1件、辽中区6件、新民市2件、经济技术开发区2件、市环保局2件、市水利局1件、市水务集团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74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26个、水环境问题17个、噪音问题11个、生态环境问题2个、辐射问题1个、土壤问题10个、其他类型问题7个。
沈阳市第一时间启动第三十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整改工作,依据案件属地负责原则、案件首办负责原则、案件办理迅速及时原则、案件办理认真准确原则,全部转交给相关区县和市直部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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