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的公示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的通知》(沈民宗发〔2020〕2号),分配康平县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468万元。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371号),经批准,提取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4.68万元,可使用项目资金为463.32万元,我县从康平县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提出如下分配意见,现公示如下:
1、柳树屯乡:花古村民族文化田园综合体项目,138万元;
2、东升乡:大房申村水泥路工程项目,66万元;
3、西关屯乡:姜家沟村豆腐渣烘干颗粒加工、厂房建设项目,20万元;
4、西关屯乡:姜家沟村路边沟项目,66.32万元;
5、沙金台乡:沙金村砂石路项目,55万元;
6、沙金台乡:东窑村砂石路项目,55万元;
7、沙金台乡:沙金村少数民族文化墙项目,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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