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志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景才、李奎兴、田立爽和刘财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康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同时进行了人事任免:任命于浩为康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李波、孙书圣康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鸿志在讲话时说,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康平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将年度工作要点加以细化,并逐项抓好落实。同时,要不断加强政策、法律法规、人大理论的学习和人大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工作新举措,拓宽履职新领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确立的“214415***”的总体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深入改革、稳定增长、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更加有效地履行法定职权,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注重监督实效,努力在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中施展新作为,以更加昂扬的工作激情和积极作为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积极工作,为奋力开创康平“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为建设富庶和谐秀美康平作出新的贡献。
李鸿志希望被依法任命人员,不辱使命,尽职尽责,以执政为民的高度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清正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领导魏继彦,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宁,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相关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开发区、新城区及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