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315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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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3月15日是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县工商局组织工作人员,在家百惠生活购物广场门前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通过设立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及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费维权指导、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解答、媒体宣传等方式,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鉴别能力,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同时,现场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搭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平台。
活动中,县工商局还代表市工商局为我县力天通讯、洋洋眼镜店等企业颁发了辽宁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县消协代表市消协为我县东湖社区颁发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进社区工作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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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6:56: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