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食安办到我市对坑腌酸菜进行调研并召开工作座谈会
2015年2月27日,沈阳市食安办到我市对坑腌酸菜进行调研并召开工作座谈会。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郭迎晨;副处长高方远、张子龙;新民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胡秋实、食品生产科负责人李然等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胡秋实副局长汇报了坑腌酸菜的基本情况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难点,沈阳市食安办领导传达了省、市级对坑腌酸菜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交流研究2015年新民市政府对坑腌酸菜的工作计划及监管措施。
1、以《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蔬菜腌制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辽食安办函〔2014〕51号)文件要求为基础,修订完善符合地方实际、切实可行的、操作性较强的坑腌酸菜地方监管操作指南。
2、建议坑腌酸菜腌制之前,由各村负责通知预从事坑腌酸菜的村民到村上备案登记预腌制的数量及位置等基本情况,并领取坑腌酸菜腌制要求范本。从事坑腌酸菜的合作社、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坑腌酸菜相关准备工作,未达到腌制要求的坑要提前禁止腌制,避免经济损失。各村要将坑腌酸菜的备案情况登记造册报各乡镇(街道),再报市食安办统一备案。
3、腌制过程,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对于不按要求腌制的坑腌酸菜和没有备案登记在册的坑腌酸菜予以取缔。
4、酸菜起坑时,要求业户一次性起坑后,立即将坑内的废水、坑周边的废菜叶清理干净。
5、建议新民市政府拨付酸菜抽样检测相关费用。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坑腌酸菜监管工作刻不容缓,建议新民市政府尽快制定2015年坑腌酸菜工作安排及措施,使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达到既保证酸菜食品安全,又确保地方经济的双重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