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工作更是一份责任
4月8日,一走进立山区司法局的办事大厅,就看到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鹤正在忙着接待两位来访者。“我和这两位大姐是去年7月份认识的,她们遇到了困难,由中心提供法律援助。今天案件有了新进展。”李鹤告诉记者。
李鹤的这两位“老朋友”分别叫做庞丽艳和张淑云,同为61岁的二人是立山某厂的工友,她们与李鹤的相识是因为一起涉及185人的单位拖欠员工取暖费案。“单位转制了,转制之前就拖欠了我们185名工人工资、取暖费和医药费。之前我们对于法律知识根本不懂,盲目地找过很多部门上访,但始终没有效果。后来我们通过立山区经济发展规划局的介绍,来到了立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小李从那时候起就为我们这事忙前忙后的。”庞丽艳说。
因为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因此收集、整理、采信相关证据的工作量十分大。“为了不遗漏每一份证据,我和两名同事从刚接到案子起便开始逐一了解情况。这个案子的涉案人普遍年龄较大,很多人的法律意识几乎为零,所以我们在采集信息的同时也要对他们进行法律讲解和指导,加班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李鹤说。
经过李鹤等人的努力,案件在立山区人民法院立了案,李鹤又开始准备立案后的相关材料。“法律有严格的流程,我们既要及时准备相应的起诉或者答辩材料,还要替他们考虑经济问题。如果一个案子的胜算不大或者需要花费较高,我们都会及时与援助对象沟通。来我们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人基本上都是经济条件不太好的,我们要尽可能地为他们多考虑。”李鹤说。
当日,李鹤为庞丽艳和张淑云带来的是一个“不好也不坏”的消息。“之前我们在小李的帮助下已经胜诉了,但是今天小李告诉我们又出现了新情况。”张淑云说。原来,被告方申请上诉,所以案子还需要重新审理。对于这样的消息,庞丽艳二人显然有些失望,但她们失落的表情只一瞬间便消失了。“之前很多人都告诉我这个事根本办不成,但是小李他们忙了快一年的时间给我们带来了胜诉,我们185个人都十分感谢她。小李之前就告诉过我们被告可能会上诉,所以我们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我们相信小李,相信小李能替我们讨回公道。”庞丽艳说。
李鹤告诉记者,前些日子立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刚刚帮助十余名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的薪资,那个案子也持续了很长时间才有了最终结果。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李鹤说,对他们而言,法律援助不只是一项日常工作,更是一份责任。因为法律援助工作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关怀和温暖、公平与正义。正是凭着这种信念,立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4名工作人员不辞辛苦,悉心服务经济困难的群体,为他们撑起了一片晴天。仅去年,他们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位列全市各县区的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