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职称评审更注重业绩与创新能力
3日,我市《2008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正式出台。今年我市在职称评价标准、评审政策等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更注重人才的业绩与创新能力。
针对工农业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具体的调整主要包括:一是降低工农业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农艺师时的获奖等级限制(事业单位承担工农业生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二是获得省优秀新产品奖励额定内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比照省同一级别科学技术奖励对待。三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并达到年创经济效益要求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按照同等级职称评审要求参加评审。四是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可替代论文,其他评审标准按现行政策掌握。五是在民营企业从事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凡满足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中相应级别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的,并符合评审标准和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参加工程技术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其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贡献以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和业绩为依据。六是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档案保留在各级人才中心的流动人员,可不受每年职称评审一次例会的限制,采取“直通车”的办法,根据申报情况随时组织评审。
我市还将进一步做好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对于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行过一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人员,来鞍山工作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考试,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对于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的条件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继续鼓励和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对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的相关系列,要继续修订评审标准,完善职称评审量化赋分办法,将外语水平作为量化赋分的要素之一,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工作特点,合理确定职称外语量化赋分的权重,计入评审总分,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外语。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用人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视情况优先聘任。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际情况,今年我市将对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重新设置。新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省级百人层次人选晋升正高级职称,省级千人层次人选和市级百人层次人选晋升副高级职称,三年内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三年内单位出现岗位余额时要适时核销。同时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有12天以上的进修期,连续三年没有完成进修的,不能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