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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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鞍政人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任命:
金哲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兆武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鞍山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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