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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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第8号
2004年11月18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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