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时期。在全面分析城市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这五年是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五年;是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成效的五年;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各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的五年。荣获全国计生工作先进集体、科技工作、药具工作、宣教工作、协会工作、行风建设和人口文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人口文化作品荣获国家七部委金、银、铜牌等奖14项。有13项工作受到国家领导的高度肯定,10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人口控制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十五期间,我市计划出生人口数127000人,实际出生人口数114204人,比计划少生了12790人,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出生率由2001年的7.63‰下降到2005年的7.02‰,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001年的2.27‰下降到2005年的1.45‰,城区连续八年负增长,人口高峰期的惯性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基本形成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人口和计生工作,做到了三纳入,三到位。三纳入即:把人口控制计划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之中、纳入各类评先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之中。三到位即:重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与37个部门建立了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形成了人口宏观调控体系和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三)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取得新进展
在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的前瞻性研究方面,成立了人口专家组,组建了四个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基地,并对20052020年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创建了政府主体、院校辅助、各界参与的人口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模式。市人口计生委课题组提出的《鞍山新世纪人口发展总体战略研究报告》获国家七部委第十二届中国人口文化奖金奖。人口预报制度也于2005年正式启动。
(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投入2500万元改善了857个村三室条件,投入1278万元改善了73个乡镇服务所条件,投入260万元改善了海、台、岫、千山区服务站。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创办了社区八个服务载体。乡镇B超更新率达100%;村级电视、VCD配备率95%以上;乡镇计算机配备率100%。市级服务机构引入高科技设备,具备五种高科技检测筛查手段,九项技术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县级技术服务也具备了两种高科技手段和对出生缺陷、生殖道感染等六个方面的筛查能力,超过了国家十五要求的标准。
(五)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队伍得到了不断加强
行政管理队伍:乡镇计生办纳入政府行政管理,配备35名行政和事业编制,文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技术队伍:乡镇、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全部纳入财政供给事业单位,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使服务队伍素质有很大提高,县以上医疗服务站高、中级技术人员高于全国10%和30%的要求。非政府组织队伍:21万计生协会会员,人口文化促进会8个分会,人口学会空前活跃,3万多名人口志愿者活跃在钢都人口大舞台上,义工储蓄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各方面人才的积极性。
(六)人口文化建设成果显著
十几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了生育观念的转变。中国人口文化关爱女孩万里行启动仪式暨辽宁鞍山首届人口文化节,吸引了上万名专家、学者、民间艺人和志愿者参加。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宣传精品上千种,作品上万件,获得国家金、银、铜牌等奖项21项,扩大了鞍山的影响和知名度。
(七)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随着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的颁布,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一是审批项目由8项减少至3项。二是修改和制定了相关配套的法规和文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乡(镇)、街配备公务员率达95%,持证执法上岗率达100%。四是加大了行政执法的力度。落实省人大《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开展了百日行动,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五是建立了社会监督体系。严格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计生工作监督员,形成了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基层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监督体系。
(八)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争当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千名干部评机关、万名群众评计生活动为载体,引导机关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大兴三个风气,即: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服务基层之风;提高五种技能,即:提高口语表达、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调研指导、现代化办公操作等能力,促进了我市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开展关爱贫困母亲、关爱女孩、关爱少男少女活动,基层对市计生委机关满意率为98%,育龄群众对计生的满意率为98%,诉讼为零,医疗事故为零。在全市公务员管理与建设评比和辽宁行风群众投票中人口计生工作均获第一名。
(九)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
全地区投入350多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县(市)区和乡(镇)街计算机配备率达100%,各县(市)区办公局域网络已建立并正常运转。城市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已全部录入计算机,初步形成城区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库。2001年,在全省第一个建立了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建立健全了与全省、全国联接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
(十)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品抢占了全国制高点
鞍山爱母牌功能性宫内节育器产品继2001年在中国第一次生殖健康博览会叫响,2003年在中国第二次生博会与南南国际合作组织接轨后,2005年又与印度、印尼、乌干达、巴基斯坦等国家合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在全国第三次生殖健康博览会上,爱母牌功能性宫内节育器以中国制造唯一打入国际的产品,正式与印度政府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该企业也是在全国一万个医疗器械厂家中,唯一两次在国际高层论坛上发言的企业。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一)面临的新形势
科学发展观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确立了新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必须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群众的生活、生育质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新任务。一方面,受生育周期的影响,十一五时期,我市将迎来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另一方面,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正在加速成为影响我市人口安全的重要因素。要求各级领导要更加清醒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更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人口计生委更名的重要意图,切实转变职能,推进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创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新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目标和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点在农村,解决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问题的重点也在农村。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好这一历史机遇,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农村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二)面临的新问题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虽然我市人口出生数量呈逐年缩减趋势,但目前低生育水平尚不稳定。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的低自然增长率和人口出生高增长量长期并存,人口总量将持续增长;二是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一些人儿女双全、生男孩、再婚生感情孩的愿望还比较强烈,这就决定了低生育水平的可逆性;三是现行的生育政策也将使今后几年的出生人数和生育水平有较大提高。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这部分人生育两个孩子的可能性极大;四是离婚、再婚人数逐年增多,再婚夫妇再生育的愿望较强烈,势必造成生育水平的提高;五是非婚生育现象日趋增多;六是常驻外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和生育的难以控制,致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
出生人口素质亟待提高。近年来,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为7.36‰、8.02‰、7.65‰、7.71‰、9.7‰和9.63‰。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检率骤降,加剧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的进一步攀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将是当前和今后若干年内亟待解决的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抚养负担加重。早在1992年,我市就已步入老年型人口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0年。截止2005年底,我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达到4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4.1%,每年以3.32%速度递增,这个速度意味着每年1.5万人进入老年人行列,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相当严重。我市老龄化具有老年人数多、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和地区差别大的特点。
流动人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据统计,近几年来外地流入我市的人口一直在30万人左右,其怀孕、生育状况很难掌握,易导致超生案件的发生。据抽样调查,我市计划外超生的人群中有80%以上是在流动中超生的。
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偏高线上。1998年,我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22,是辽宁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例最高的城市。多年来,我们采取一系列举措使出生婴儿性别有所下降,但仍未降至正常值内,个别地区性别比仍高出全省平均线。
三、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这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把人口问题作为鞍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立足市情,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以改革、创新、竞争、发展、为民为统领,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加强综合治理,深化宣传教育,力推优质服务,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完成各项人口控制目标,为鞍山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主要发展思路与国家和省对接的原则。既要体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超前研究,同时,还要体现与国家和省大体同步,特别是在战略方针、战略布局、战略措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方面趋于协调。
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本质要求。在推进新一轮优质服务工程中,力求从群众的权益维护、获取知识、改变态度、转变行为入手,多渠道、宽领域打造优质服务新平台。
坚持法律约束、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法律运行机制,完善以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为重点内容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在生活、生产等多方面实行优待、优先、优惠,将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密切结合,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社会制约和利益导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是:紧跟时代发展的脉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先导,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宏观战略问题和微观重大项目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项目开发,促进各项工作由传统计生向现代人口转变,推动全市人口现代化进程,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基础条件。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359.***万人以内,出生人口控制在14.6万人以内,净增人口9.94万人,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控制在9.76‰和2.37‰以内。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系;完善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定期磋商、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完善分类指导、分线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各项工作全面实现依法管理程序化、村(居)民自治制度化、优质服务规范化、政策推动多元化、综合治理职责化。
四、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对涉及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判断和把握未来发展趋势的前提下,确定十一五时期鞍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首先要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和关键。其次是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利用经济杠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是进一步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在资金、项目、科技、政策等方面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予以优先扶持,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优先保障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第一,重视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要充分发挥计生服务网络在基层比较健全的优势,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的零级和一级干预。宣传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控制生殖道感染疾病、性病艾滋病等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第二,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第三,切实改进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本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管理、完善服务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流入地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
(二)加强人口发展的战略性研究,建立人口出生预报制度
坚持围绕政府主体、社会辅助、各界参与模式构建人口战略研究长效机制,积极营造一个包括体制、市场、政策、资金、法规、人才、服务等七大要素在内的良好环境支持系统,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人口研究成果的引进和开发,寻求市场经济与人口研究的结合点,逐步形成多学科、多领域,有地方特色的人口科学理论与实践体系。
充分整合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开展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人口发展与管理服务模式比较等系列研究。针对推进我市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开展专项研究,提出可操作性措施;针对鞍山老工业全面振兴和实现小康社会,开展鞍山适度人口研究;针对鞍山人口性别结构等矛盾性问题,开展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对策研究等,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把握规律性,提高预见性,增强主动性。
建立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口综合信息和人口出生预报信息等制度,引导市民参与人口综合调控和生育调节。
(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完善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体系,建立以一法三规和省《条例》为主体,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职能和权限,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规范化建设力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打击非法行医、杜绝超范围服务,做到依法执业。依法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活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违法生育案件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提高征收案件结案率。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的总体要求,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市、县、乡三级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切实做到人员、任务、报酬三落实。坚持将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一级的做法,使村级组织切实担负起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任务。
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尤其要加强县(市)、乡(镇)两级的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技术服务体系。
在党的领导和政府指导下,依托村和社区,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居)民自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增强村和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治能力。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村和社区居民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托村和社区,建立资源共享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五)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公共宣传体系发展
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手段,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大众传媒,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宣传内涵质量和群众的可接收程度,增强宣传的效果。
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切实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和行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性参与计划生育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整合社会力量,做到五个纳入,加快计划生育公共宣传体系建设。一是把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公民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实施计划;二是把人口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培训教育教学内容;三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纳入大众传媒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四是把人口与青春期健康教育纳入大中学和小学高年级教学内容;五是把人口知识、生殖健康知识和计划生育知识纳入各级人口学校的教学内容。
(六)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遵循以市(县)站为龙头、以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以乡镇服务站为依托,以村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思路,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市(县)站和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重点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流动服务车的作用,经常深入乡村为育龄群众便民服务。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依法规范的建站原则,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保证优质服务开展到村,落实到人。
到十一五期末,期内综合避孕率达到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0%,避孕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大幅度提高,出生人流比大幅度降低,手术并发症控制在0.4‰以下,全面实现避孕方向知情选择规范化,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副反应普遍得到防治,常见妇女生殖道感染患病率降低,可以预防的多发性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妇女更年期保健、男性生殖健康促进工作成效明显。
(七)加快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口管理数字化进程
建立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信息网络通道。利用各级政府的网络资源,构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网机制,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进一步完善内部办公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建立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库、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专项业务应用系统。建立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促进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加强统计数据的综合治理,规范基层统计工作,从信息源头抓起,规范信息采集和处理方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变更及时,保持县(市)、乡、村数据的一致性,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工作监督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抽样调查及典型调查的作用,加强统计分析与研究,掌握实性,倡导实事求是的精神,为正确分析形势、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实施产业计划,大力发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
在保证计划生育事业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引进竞争机制,坚持产业兴委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政府导向、企业为主,开放放开、扶持民企为原则,以科技进步和促进人的发展为动力,深度推进项目、做强龙头企业、完善营销网络、拓展服务范围,用新思路、新方法、新方式走出鞍山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大力发展避孕药具市场,以鞍山爱母新医疗有限公司生产的爱母 牌 MCU功能性宫内节育器知名品牌为龙头,加大同类新产品开发力度,通过进一步优化产品销售和社会营销两个网络,做强鞍山避孕药具产业;通过整合资源,促进发展人口文化产品市场,推动人口发展环境建设,繁荣人口文化产业市场,以满足群众的心理、生理健康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人口发展政绩考核机制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快建立健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定期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督查,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格局。
各级党委、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在制定土地、社会保障、劳动、教育、医疗、财政、干部任免奖惩、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等制度和发展措施时,要统筹考虑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协调,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各级纪检、组织、宣传和计划、教育、科技、药监、监察、司法、财政、人事、国土资源、建设、文化、民联、广播电视、统计、物价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众团体,都要明确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考核评估,形成综合治理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坚持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并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考核。对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十一五期末对县(市)、区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切实把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选拔奖励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的追究责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二)保证经费投入,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要逐年增加,其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10年末,县(市)区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达到人均25元。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力争实现三个确保,一个提高,即确保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各级政府要将财力保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加强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和制约机制,建立资金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压缩一般性开支,把资金投放的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和医疗设备购置、完善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科学水平上。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计划生育经费使用的核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努力拓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筹资渠道,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特点的扶持性投入机制,辟建计划生育社会性投入的新途径,积极支持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通过规范运作,保值增值,实现基金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加强计划生育机构建设。明确各级党政机构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设置相适应的公务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问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会管理的素质较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结合职能拓展,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中,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配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提高综合决策水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职任轮换工作。加强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计生干部特别是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比照有关部门,逐步提高岗位津贴,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
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建立组织者、创作者、表演者、资助者和参与者五支人口志愿者队伍,要用文艺宣传、生殖健康服务、扶贫助困、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活动。通过人口志愿者注册、义工储蓄和定期表彰等方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加强教育和培训,不断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到2010年,全市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工作人员5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5%达到大专学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8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100%以上达到中专学历;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13%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达80%。
加强对党政分管领导的培训和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明确工作思路,熟悉计划生育政策,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对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继续抓好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确保十一五干部队伍建设目标的实现。十一五期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参加成人教育使自己的学历再上一个层次。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教育,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不断强化群众观念,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