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考报名5月9日开始5月18日结束
5月8日,从鞍山市招考办获悉,今年中考报名工作从5月9日开始,至5月18日结束。今年省示范性高中公费生设有三个志愿,择校生设有两个志愿。录取原则仍是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先竞争后指标,先统招后择校,先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含民办),指标部分先一中后其他示范性高中的录取程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报名条件为具有鞍山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师范类学校(五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原矿山教育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矿山职工子女可继续报考城区省示范性高中;具有鞍山市区务工证明和市区暂住证明且有在读学校两年以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的农民工子女,与鞍山市本地学生享有同等到校指标待遇;初中毕业的往届生及同等学历(力)以上文化程度的考生可报考师范类学校(五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须在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城区免费高中在本行政区划范围内招生。
报名办法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学籍证明和户口本报名。其中市内三城区户口 且学籍在市内初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考生报名实行电子照相。城镇户口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45元。农村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交报名考试费。
报名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考:本人户口不在本市的(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者除外);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各类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第一志愿报考市内三城区示范性高中(一中、三中、八中、鞍钢高中、田家炳中学)的考生,按选择顺序填写示范性高中公费志愿,同时可填写示范性高中择校生志愿,并允许兼报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允许兼报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的考生,允许兼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允许兼报职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职业高中的考生不用兼报其他类别的学校。
考场编排由市招考办用计算机按考生报考第一志愿统一交叉随机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