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11日对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高速云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高速云峰山服务区加油站(西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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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高速云峰山服务区加油站(西站)项目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G11鹤大高速公路1025.2公里处 |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峰山服务区西区加油站 | 本溪中辉金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47万元,占地面积约为1311.2m2。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罩棚1座,建筑面积为697.4m2,内设双***汽油加油机2台、双***柴油加油机4台;站房1座,建筑面积为153.8m2;同时厂区建有储罐区,建设面积为460m2,储罐区设有2座30m3双层汽油储罐、4座30m3双层柴油储罐,成品油储存能力为120m3(柴油折半计),属于二级加油站。该项目工艺管道均为复合管道,同时按照标准要求加装油气回收系统。 | 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 (1)废气 ①加油工艺: 污染源:项目卸油灌注损失、储油损失和加油作业损失等过程中汽、柴油挥发。 措施: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20952-2007),加油站均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气回收装置,本评价要求项目单位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6个油储罐分别设有1#~6#通气管,通气管高度均为4m,未回收的油气经由通气管排放。 ②汽车尾气: 污染源:NO2、CO、THC等。 措施:站区周边设置绿化带充分稀释汽车尾气。 由上述措施治理后本项目产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7t/a,排放速率为0.008kg/h。经AERSCREEN软件预测,加油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689mg/m3,最远距离为184m;预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限值2.0mg/m3的要求;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该项目站场内不进行汽车清洗,清理地埋油罐时由人员采用特制的钢铲、钢锹以及钢推耙清除罐底的油污和残渣,不用水清洗。因此无洗车废水以及洗罐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6m³/d,即131.4m³/a,该项目设有1个容积为1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该项目主要声源为加油机、加油泵以及来往车辆噪声等。声压级约65~90分贝左右。 建议该项目对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采用低噪声加油泵等设备;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通过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设备的选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在支架下面安装橡胶减振设施,加强润滑。给各个联接部位加防震垫,紧固松动的螺丝,固定好机器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场界四周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清理地埋式油罐将产生含油污泥以及残液,产生量约为0.6t/a,属于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贮存场所防渗、警示标志等,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