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督察意见书整改措施117)整改结果公示
一、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督察意见书整改措施1-17: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已核查辽宁省的15150公顷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内填海造地中,空置土地面积9441公顷,空置面积占已填面积的62%
二、整改目标
加快项目落地,实现闲置土地充分利用。
三、整改结果
通过此次整改,我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系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并组织系统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召开了海域审批业务学习讨论会,提高依法用海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根据丹东港集团提交的对填海造地空置问题做出了说明,通过海洋、国土、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研讨与实地考核、论证,确保闲置土地全面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为防止海洋督察问题整改中提出的问题发生,我市自海洋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未受理审批任何海洋工程项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东港市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至 2018年11月30日
受理部门: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电话:7124310
邮寄地址:东港市东港路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