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163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瑞丰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调整(取消⑦、⑩厂房,新建厂房⑤)公示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丹东瑞丰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调整(取消⑦、⑩厂房,新建厂房⑤)
2、项目位置:新兴街道桥南经济开发区永祥街7号
3、建设单位:丹东瑞丰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主要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19052.2㎡,规划净用地面积:18154.3㎡.规划总建筑面积:6935.6㎡,其中新建⑤厂房地上建筑面积:1214.4㎡,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m,容积率:0.74,绿地率:10%,建筑系数:54.8%。
二、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3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工地现场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5-7117708 设计单位:0415-7173181 建设单位:131****7166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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