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委属企业(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工作专题研讨会
日前,市国资委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监管指导意见(试行)》,为使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租赁工作,市国资委组织委属企业及企业集团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委属企业及企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国资委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丹东国资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对出租资产进场交易流程进行了介绍;各企业资产管理负责人结合新文件要求和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现状分享了经验心得;各企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现场提问并热烈开展交流讨论。
市国资委通过会议向委属企业及企业集团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充分理解资产租赁管理的重要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学习,明确企业在资产租赁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规范操作资产出租新流程。三是强化风险意识,要构建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的风险防控体系,资产租赁工作要公开透明、合法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善于总结,要梳理归纳租赁管理中好的经验和成效。定期对资产租赁情况进行数据更新,汇总工作中涉及的难点问题、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定期向市国资委上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