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头道河镇党委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5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头道河镇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头道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1、思想政治学习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缺项。没有十八大以来******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讲话内容,没有意识形态学习计划和笔记”的问题。
整改措施:6月30日完善了头道河镇2019年镇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计划。已于7、8月份组织了中心组和全体机关干部重新学习了十八大以来的******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讲话精神。并按要求制定了意识形态学习计划,并己完善了学习笔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学习态度不端正。党政主要领导2016年以来学习笔记由他人代写”的问题。
整改措施:己按上级要求制定了2019年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每月至少组织 2次中心组成员统一学习。并要求在每次学习后,都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关于本次学习内容的心得体会。严禁杜绝由他人代写笔记的行为发生,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之间进行学习笔记互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对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概念模糊。通过对全镇53名镇村干部测试,有71%的党员干部对两个维护、四个自信、四个意识等知识点不掌握或概念模糊”的问题。
整改措施:己制定了头道河镇2019年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班子成员为主的宣讲团。组织党委中心组对十九大精神进行再次学习,写体会文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十九大精神进行再次学习。并要求,镇宣讲团成员从六月份开始到自己所包的村开展以十九大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结合本镇实际落实不到位问题。
关于“对辽宁提出的解放思想促进高质量发展、义县委提出的转身向海等工作,没有制定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了头道河镇发展计划。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都针对“补齐四个短板,抓好六项工作”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并在6月中旬组织了由单位负责人、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村致富带头人参加的“解放思想大家谈”“我为高质量发展献良策”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各方人士和社会各界对我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意见建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党建工作抓在纸上落在口上。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问题。
一是关于“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全。没有2014年‘为民务实清廉’和2015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的问题。
整改措施:提高党委班子与机关干部对召开组织生活会议的认识,并严格按照会议流程开会,详实认真记好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组织生活会记录涉嫌造假。2018年8月10日的‘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和2018年8月25日的‘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照片雷同”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由头道河镇组委办出具相关的情况说明,因县组织部要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和“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这两个专题组织生活会均要在2018年8月末前召开完毕,为了与县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保持一致,头道河镇党委在2018年8月25日一天召开了两个组织生活会,并分别写了两个记录,致使出现两个组织生活会照片雷同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2019年1月31日‘学习贯彻条例、建强战斗堡垒、服务全面振兴’的主题生活会照片,记录简单”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组委办责任人已将“学习贯彻条例、建强战斗堡垒、服务全面振兴”的主题生活会相关记录、照片按要求整理,于7月25日完善组织生活会记录,将1月31日主题生活会的照片打印留存备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缴纳党费不及时问题。
关于“2016年至2018年,头道河、张家湾、马三屯、新立屯、邹家屯、黑山村等6个村累计86人次常年不交纳党费。其中,头道河村高某某、宋某某、范某某等3人连续三年未交党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7月1日头道河镇组委已经责成6个村党支部书记通知欠党费党员本人及时补齐所欠党费,共计金额283元,并以支部为单位及时上交镇党委组织办后统一上交县委组织部,同时在6个村的党员大会上内进行通报,对拖欠党费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确保全镇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镇党委滞留上级拨付村的党建经费问题。
关于“2016年以来,县委组织部给各基层支部下拨的党建经费均由镇财政统一管理,没有及时、全额地用于基层党建工作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对县委组织部下拨到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建经费没有按照上级要求拨付到村,是由财政统筹使用,2016年以来下拨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各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部用于各村党刊、展板、旗杆等软硬件设施),对此问题头道河镇党委高度重视把下拨的党建经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拨付到各村并全额的用于基层党建工作中。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19年8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9月底整改完成。
三、没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3、1、村级组织“四议一审两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承包‘四荒’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018年3月14日拉拉屯村续包给村民王某某荒山50亩,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拉拉屯村8月1日出具相关证明,因2017年1月拉拉屯村孟家沟组湾垄沟50亩荒山承包即将到期,王宝君想续签合同,2017年1月12日拉拉屯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此事,由于王宝君妻子不赞成继续续包,致使续签合同款迟迟未交,2018年3月14日才交款续签合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村民代表会人数不合法。2017年4月5日,侯家岭村民代表会研究建设养驴小区,代表总数35人,到会22人,没有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侯家岭村8月25日出具相关证明,县委巡察组巡查期间,侯家岭村也曾向巡察组说明情况,在2017年4月5日,侯家岭村民代表会研究建设养驴小区一事,侯家岭村代表总数为35人,当时实际到场24人,因有两人中途离开(柳少华接孩子、寇玉良护理妻子,两人也同意此事),最后在代表签字时只有22人签字,但此次代表会所有代表一致通过建设养驴小区。为了不再出现此类事情发生,头道河镇加强了村级组织“四议一审两公开”规范化建设,各村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领导小组,作为本村“四议一审两公开”的工作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及时掌握动态,广泛宣传“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制度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代表签字由他人代签。2016年8月2日,砖城子村对外发包150亩和300亩荒山村民代表签字由文书代签”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6年8月2日,砖城子村对外发包150亩和300亩荒山,并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当时会议记录参加代表名单是由文书登记填写的,在荒山承包协议后附一张代表签字是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与部分村民本人签字按压的,参加会议人员一致通过。头道河镇政府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四议一审两公开”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广泛宣传“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制度的内容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要求砖城子村文书在以后的村民代表大会详实记录按规定办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关于“后补会议记录。2016年头道河村发包给张某大康卜郭坟山荒山面积170亩,承包金额1000元,期限50年,合同签订时间是2016年12月29日,代表会议记录上召开时间是2017年12月20日”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6年头道河村发包给张静大康卜郭坟山荒山面积170亩,承包实际金额为10000元,期限50年,合同签订时间是2016年12月29日,代表会议记录上召开时间由于文书疏忽把时间写2017年12月20日,但实际会议记录时间是2016年12月20日,对此也对头道河村文书高举升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在以后召开代表会议时仔细认真的做好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是关于“超低价格发包荒山。2016年5月1日,砖城子村300亩荒山以5000元价格承包给张某某50年,合计每年承包费100元;2016年8月12日,该村150亩荒山以500元介个承包给顾某某50年,合计每年承包费10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6年5月1日,砖城子村300荒山以5000元承包给张成龙50年,当时承包方张成龙与砖城子村书记、主任协商以5000元承包该荒山,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2016年8月12日,砖城子村150亩荒山以500元承包给顾纬军50年,通过了解该荒山属于山尖地带乱石较多,栽植林木成活率较低,没有人愿意承包,最后承包方与砖城子村书记、主任协商以500元承包该荒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也一致通过。为了规范荒山承包流程、标准,头道河镇农经部门通过下乡发放土地确权证的机会组织各村学习土地承包、转让相关实施细则,并要求其在土地承包根据本地区实际明确承包费标准,并做好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合同的留存备份。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19年8月25日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2019年10月完成整改。
四、镇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弱化。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弱化问题。
一是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2016年以来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谈话记录,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内容,党委书记没有亲自对纪委信访件做过批示”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党委班子坚持成员之间谈话制度,每季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内容融入到谈话当中去,完善了谈话记录;每月月初整理信访件并统一向党委书记申请批示。3月18日至8月25日党委书记共批示办理3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谈话只有业务内容,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和自身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要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4月30日头道河镇召开了“头道河镇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头道河镇党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并签订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承诺书,通过会议之后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进行谈心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和自身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要求。6月份头道河镇纪委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自律规定”等相关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机关作风懒散纪律松弛。便民服务大厅应入住7个服务部门,实际入住4个,且窗口人员管理松散,迟到早退现象突出,责令立行立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7月12日头道河镇召开了“头道河镇机关工作大会”,出台了“头道河镇工作制度”、“头道河镇机关考勤制度”、“头道河镇机关签到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便民服务行政大厅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抽查便民服务大厅在岗情况,继续实行便民服务大厅签到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弱化问题。
一是关于“没有严格落实‘三转’。2016年4月至今,纪检书记方艳梅兼任财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9年3月至今,专职纪检委员陶凯兼任水利站站员,责令立行立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7月初头道河镇党委召开了了党委会,之后召开了机关工作大会,对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方艳梅任纪检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陶凯任专职纪检委员不再兼任其他职务,严格落实了纪检“两专三兼”人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警示教育力度不够。2013年以来,县、镇纪委共处分党员45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免于党纪处分7人,镇纪委没有用身边人身边事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纪委在出台了相关制度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配合活动,一是二季度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二是6、7月份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同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三是组织了关于党员处分条例的考试;四是及时通报县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以示警醒;五是利用集中学习的时机组织学习“八项规定”“监督执纪”等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队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精不准。
1、扶贫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一是关于“结对帮扶效果不好。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663户3937人,镇村两级干部只帮扶630户,占比38%,没有全覆盖,致使建档立卡户档案信息更新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党委上半年召开多次会议,研究调整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的问题,对没有覆盖的7月份上报县扶贫部门统一进行调整,确保建档立卡户无一遗漏,严格规范程序。在省、市检查前期,头道河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漏评”户、“错评”户、“错退”户一律经严格履行“两公示一公告”的规范程序进行了整改,7、8月份对建档立卡户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档案按照锦州市模板统一规范调整。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19年8月25日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2019年9月整改完成。
二是关于“贫困户动态信息调整不及时。张家湾村张青春在2019年2月死亡,没有及时从数据库中删除”的问题。
整改措施:7月中旬头道河镇通过自查自纠,各包村干部下乡进行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对建档立卡户新增减少的人员上报头道河镇扶贫办,完善好纸质档案的同时,8月上旬在上级系统开放时已经把2019年8月前的死亡人口从数据库中删除(包括张青春),并做好常态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扶贫账目不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大额支现。2017年11月23日,镇组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去营口、大连学习果蔬栽培,大额支现3500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由头道河镇扶贫办说明原由,并保证在以后的扶贫经费管理上加大监督,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支出票据不规范。2017年8月24日,报销办公用品1393元,正式据上盖章名称是‘义县义州镇春天办公耗材商店’等三家个体工商户,附明细单上盖章名称是‘凌河区发发发发小百货床’”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分管领导召开了专门的会议,明确规范票据的使用,设立专人负责账目管理,并对不规范支出票据由当时的负责人重新开具***。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19年8月25日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2019年9月整改完成。
三是关于“超范围报销费用。2017年扶贫办负责人回某去北京培训,通知要求7月26日报到,27、28日学习,回某于7月25日到北京,25日晚住宿费348元在扶贫经费里报销”的问题。
整改措施:8月份头道河镇党委召开会议,分管副镇长责成扶贫办对回某报销的348元住宿费进行追缴,同时头道河镇纪检对回某进行约谈谈话,并要求在以后规范报销费用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机关收发文处理不规范问题。
关于“2013年至2018年收到的上级文件中,65%的文件没有写出处理意见和结果,看不出分管领导或承办人如何安排落实,制定下发文件不规范,下行红头文件有盖章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8月份党委办负责对没有处理意见和结果的文件向领导再次审阅。镇党委要求,在以后文件传阅工作中,分管领导或承办人要在收文处理单上写出承办单位处理意见和结果,党办才能进行文件归档。进一步规范下发文件,各部门下发的文件要到党委办申请文件号并按照准确公文格式进行发文。发文前要到党委办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由主要领导签发才能发文,确保以后不出现发文不规范的问题和下行红头文件出现盖章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关于“镇党委会议记录关于扫黑除恶内容空乏,镇领导没有就涉黑问题线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核查方案,举报电话7730999是个人用户座机号码,对县扫黑办转交的(2018)126号问题线索核实不彻底,信中官商勾结上访人受到威胁的问题没有核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头道河镇综治办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及时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情况和涉黑问题线索提请党委会进行研究,并对研究情况做好详实会议记录。二是头道河镇综治办经过核实,7730999是个人书写错误,现已将举报电话改为镇办公电话7603999 。三是信访人受威胁一事。镇综治办工作人员与镇长赵闯、副镇长吴建国、拉拉屯村村主任进行了核实,当时他们到信访人家了解房子质量问题,当时现场村长单福江并没有提到信访人的“你告这一下子,装进多少人哪”这样的话,根本没有说任何威胁的话。据了解,信访人建房前,曾把自己存折挂失,村支部书记和村长做工作过程中说过“大哥,你太不够意思了,大家这样帮你,你却把朝志我两个装进去了”这样的话。四是官商勾结一事。镇里明确规定,不允许镇村干部参与危房改造工程。镇长、副镇长管危房改造由于工作职责所在,会与承包人有一些工作上的接触,信访人个人认为包工头和镇里相关人氏相互勾结,经核实根本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安全生产管理欠缺问题。
关于“2017、2018年的党委会议记录只简单提过一次安全生产事项,镇安监站没有任何安全生产的软硬件材料”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7、2018年头道河镇党委会议记录只简单提过一次安全生产事项,在县委巡察组发现此问题后,头道河镇党委高度重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在今年的党委会上多次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6、7月份头道河镇安监站通过在全镇范围内粘挂安全生产条幅,也取得一定成效;二是7月30日头道河镇安监站与县里协商,已经把安全生产软件取回,并备份留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招商引资项目和税收不多问题。
关于“截止目前,头道河镇共有义县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州顺鑫机械锻造有限公司、锦州诺达包装有限公司、碳素厂等4家企业,年税收200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头道河镇第二季度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发展头道河镇第三产业,建立了“第一书记产业园”,构建网络销售平台,为老百姓打开销售渠道,8月底已达到一定成效;另外为了促进头道河镇税收来源,5月20日头道河镇党委书记去抚顺招商,6月4日头道河镇副镇长去北票招商,寻求适合头道河镇发展的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19年8月25日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603999;电子邮箱tdhzjw@163.com。
中共头道河镇党委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