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和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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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3日发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与6家公司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现将签订的责任书公示如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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