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一是创新理念,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设立了区有中心、乡有站点、村有联络点的三级法律综合服务网络,组织了法制宣传、律师服务、公证业务、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五进村活动。同时对村干部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使村干部对司法行政职能有了全面了解,激发了他们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强化管理,夯实“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的基础。不断丰富村自治内容,规范村民主形式和程序,通过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式加快了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进程。同时制定了法制教育、法律咨询、公证便民等多项制度,规范制约各个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同法律进村工作的关系,保证了“法律进乡村”活动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法律进村工作领域。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好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司法人员到位、法制宣传到位、法律服务到位、法律保障到位,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把稳定工作做到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地区,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最佳结合,有力地维护了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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