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化工重装备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冶金、化工、重装备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审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
一、规划概述
冶金、化工、重装备园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规划范围为东至营钢东路,西至营钢西路,北至营柳路,南至庄林路,规划面积为33.56km2。
园区将建设成为产业集群优化,投资环境优良,生态环境优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冶金、化工及重装备产业园。
二、规划分析
(1)规划实施的主要制约因素:园区周边有老爷庙、小平山、西大村、王户屯、蓝旗等居民区,园区东南侧为蓝旗机场,民兴河园区段已没有环境容量,园区内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没有完成。
(2)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与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营口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有较好的符合性。
三、综合结论
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后,有利于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保护,土地使用功能发生改变,声环境和陆域生态系统将受到一定影响。
在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节能减排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规划经局部调整后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布局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目前规划区及周边现有的环境状况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②规划实施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您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实施?④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二次公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电 话:0417-2215008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电 话:024-665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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