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银行有力支持地方农村信用社发展
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促进农村信用社改善经营,提升支农能力,更好地发挥支持“三农”特殊作用,2004年以来,央行以专项票据形式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并对票据兑付后改革效果***监测考核。阜新市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采取组织农信社到外地学习、调查研究、现场指导、督促落实等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进行,并一次性认购中央银行专项票据2.4亿元,专项票据陆续兑付后,市人民银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对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例等相关制度和重要指标连续***监测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通过约见谈话等形式,监督农村信用社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改革目标,取得一定成效。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市人民银行对春耕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几年来,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6亿元,解决了农村信用社自有资金不足问题,对“三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对农村信用改善经营,优化各项指标提供了保障。
经过连续几年的监测考核,经人民银行总行认定,彰武县农村信用联社各项经营指标优异,达到央行要求标准,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辽宁省73家法人农信社,有17家达标),阜蒙县、城郊和清河门联社改革也取得一定成效评价,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政策。
下一步,市人民银行将按照人总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后续监管,争取其他三家信用社早日达标,享受总行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