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实行地名规范化管理
记者在8月10日召开的全市地名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楼门牌号码不规范、种类过多过杂等问题,实现地名标志设置系列化、编码科学化、材料规格标准化、楼门牌号码统一化、标志管理法制化的工作目标,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发?眼2007?演53号,对全市实行地名规范化管理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一是开展全市城乡地名普查工作。普查的重点是行政区域、居民地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含山、河、湖等)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名胜古迹和旅游景点名称及街路巷等。各县区要组织专人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为建立地名信息系统创造条件。 二是推进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楼、门牌进行普查、登记和核准,并按国家标准更换新牌和发放《阜新市门牌使用证》。经核准后的门牌号,作为企事业单位注册、居民换发身份证以及公安、邮政、电业、房产、煤气、自来水、有线电视台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统一使用的门牌号码;各机关、企事业、驻军、商业网点、房屋开发商等有关单位,应一律按国家规定,统一更换和安装国家标准楼、门牌,并办理相关手续。 居民楼房、户系列牌更换分两个阶段进行:普查发证阶段(2007年6月——9月),全面更换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12月)。 副市长敖秉义在会上就开展好我市地名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