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城区
即日起,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土地证,可以到所属城区相关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手续。此外,除楼堂馆所及国家禁止的项目外,城区政府也可全部行使自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这种办事流程上的简化无疑会使投资者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更加方便,也将使城区经济发展活力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 长期以来,经济管理权限都在市一级政府,城区被捆绑住了手脚,经济发展的活力受到制约。随着我市向城区放权工作的深入,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向城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的意见》,除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法律明确规定由市政府行使的权限以外,将其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城区。赋予所有城区与县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赋予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等功能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放权的重点集中在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和城市管理等审批权限方面共20项。放权的标准是使城区能够自主定项目、建项目,提高城区自主发展经济的能力。通过合理划分事权,将建立起权责明晰、责随权移、财随事转、人随事走、各尽其责的管理机制。 为确保放权效果,我市还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对下放权力的运行实施严格监督和指导,制定权力运行规范、标准和监管办法,确保依法执行和科学行政,确保各项权力规范运行。各县区要进一步推广和加强“一站式”审批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统一互联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工商、质监等垂直管理部门在放权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垂直管理部门与所在城区的工作衔接机制,做到放权和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放权和让利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