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0日政协辽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通过)
经政协辽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辽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8年1月6日至10日举行。会期4天。会议主要议题:听取和审议政协辽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辽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辽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辽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讨论辽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讨论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书面);大会选举;大会发言;大会表彰;听取并审议通过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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