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市场监管局分类拟规综合监管实施全覆盖
var siteCode = "SHQZF";var pageId = "158***********7";var columnId = "158***********7";var objectId = "158***********9";沈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监管排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在集(农)贸市场、食品流通、餐饮、药品零售等重点领域,分别制定了十条规定、八禁止和十不准等相关细则,从人身防护、环境治理、产品质量、价格稳定、营业时间、顾客疏散以及主办方责任发挥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严格要求。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执法中心、稽查大队与基层监管所,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将相关规定通知到各自所管辖业户。到目前为止,执法中心已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八禁止、一落实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的方式,通知到620户大中型餐饮单位;15个基层监管所全员出动,通过张贴、微信等方式,将集(农)贸市场十条规定、药品零售单位十不准全部下发到412家药店、1.2万户食品流通单位、10个农贸市场、27个集贸市场;并指导市场主办方,向市场内经营业户发出《致经营业户的一封信》1***33封,其中外籍业户5000封,规劝外省业户暂留原籍,待疫情结束后,再返沈;已经返回的,建议自行隔离。市场监管局每天抽调机关干部近100人,补充各基层所,对目前已开业经营的2000个商户,开展日常综合巡查监管,重点检查活禽、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对产品价格和质量进行严格监管,要求业户明码标价,保留索证索票,不得超范围经营。并监督指导各主办方,落实已下发的各项规定及相关细则,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做好市场人员管控、环境治理、疫情宣传工作。取缔活禽和野生动物摊位,做好场内环境治理,垃圾日产日清,做好通风及消毒消杀,摆放废弃口罩垃圾箱,上岗前对业户进行体温检测,减少人员聚集,阻止不佩戴口罩者入场。同时,针对区综合督查督办组检查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现场,与主办方一道,采取措施,对入场人员进行疏导、管控。保证问题即查即改,并保持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