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岭南街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街党工委、办事处同意,调整岭南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我街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卫东(党工委书记、总河长)
第一副组长:陈定海(办事处主任、副总河长)
副 组 长:马健民(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河长办主任)
成 员:吴能浩(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杨波琳(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 瑾 (纪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吴唯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办副主任)
梁光翘(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办副主任)
徐 磊(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周浩全(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绚晖(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火旺(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陈卫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王耀玲(岭南派出所副所长、街河湖警长)
龚伟明(岭南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静霞(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刘雯雯(清平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陈念慈(沙基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傅美兰(十三行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禤文晋(扬仁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姚燕琴(扬仁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婷婷(故衣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洁薇(冼基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街道河长办主任由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马健民同志兼任,河长办副主任由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吴唯伟、梁光翘同志担任,执法二分队全体成员担任工作人员。
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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