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1第527号)
项目名称 | 松江区新桥镇SJS30003单元12-13号(砖新河一号)地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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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松江区 |
项目位置 | 松江区洞泾镇。东至泗砖南路,南至砖新河,西至12-11地块,北至长安泾。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1〕第5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2021年06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72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新桥镇SJS30003单元12-13号(砖新河一号)地块(修改)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洞泾镇。东至泗砖南路,南至砖新河,西至12-11地块,北至长安泾。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洞泾镇农民集体59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93.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9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93.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7735994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杨春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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