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街道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1第010511号等文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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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7日发表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
郑小维:
你在上海市松江区茸树路199弄2号108室(门牌号208号)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本机关多次联系你未果,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法律后果告知单》、《责令改正通知书》(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1〕第01051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房屋质量检测报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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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2:12: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