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谢坚钢 区 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
丁欢欢 副区长 分管发展改革、计划、统计、物价、节能减排、金融、合作交流、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协管财政、税务、审计、监察、机关事务工作。
周海健 副区长 兼区公安分局局长。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综合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等工作,联系区委政法委。
王 桢 副区长 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住房、水务、市容绿化、环保、民防(防汛、防台、抗震)、交通建设和管理、旧区改造、重大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协管规划土地工作。
黄 红 副区长 分管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医保、文化、体育、档案、史志、妇儿委等工作。联系区委宣传部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
谈 兵 副区长 分管产业经济、工业、商务、外资外贸、国资国企、科技产业、科技园区、科普、信息化、知识产权、市场监督管理、旅游、招商引资等工作,协调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工作。
李雅平 副区长 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法制、信访、社会稳定、社区管理、民族与宗教、涉港澳台事务、侨务、老龄、残疾人事业、双拥、人民武装、行政学院等工作,协管编制、外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区委统战部及部队。
解丽平 副区长 协助区长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