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兴明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
2010年12月14日,区长金兴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稿)》、《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区政府与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杨浦基础教育国际化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讨论稿)》、《区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暂行办法(送审稿)》,研究实事项目立项、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区、对口援建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会议指出,区《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认真总结了2010年区政工作,明确了明年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报告框架体系完整、目标明确、措施务实可行。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体现近期中央、市和区委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人大组团活动及书面印发等方式,广泛征求各委办局、街道镇、企事业、党外人士、老干部、政府顾问及人民代表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核对数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稿)》。会议指出,报告全面总结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并对2011年各项任务作了部署安排,是对区《政府工作报告》的细化补充和有力支撑。《规划纲要(草案)》总结回顾“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并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明确“十二五”期间指导思想和发展主线,对城区未来五年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强调,要加强数据核实,确保与《政府工作报告》保持一致。要认真研究吸纳相关部门、街镇、企业及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明晰工作目标、数据等内容,及时修改完善报告及纲要(草案),使之真正顺乎民意,体现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发展要求。同时,做细做实统计工作,科学合理设定科技投入占比、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氧化硫排放量、污水纳管率、绿化覆盖率等重要指标,加强分析和宣传释疑,为明年计划执行指明方向。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会议指出,2010年,区有关部门坚持增收节支,强化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加大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全区财政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年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关键年,要认真谋划,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会议强调,要贯彻“积极、稳健”的预算工作思路,聚焦重点,紧紧围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这一主线,加大对民生保障、城市建设、产业转型、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重点工作投入,确保国家法定增长各项目标完成。要完善政府举债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预算执行稳健可控。要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预算执行总体方案和部门年度预算,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力度,确保预算执行到位、监管有力,为城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推进杨浦基础教育国际化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讨论稿)》。会议认为,提高基础教育国际化水平,是教育创新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提升城区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支撑。会议强调,要加快杨浦国际学校规划建设进程,加强中外教育交流,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教育氛围;要全力支持现有四所高中国际部开展国际课程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明确发展目标,努力实现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同时,要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符合社会需求的国际化课程,为打造国际化城区奠定基础。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政府督查室《关于2011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工作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急难愁”问题作为首选,以提高和改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为目标,是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抓手。会议强调,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高度聚焦公共安全、物价上涨、创业扶持、为老服务、教育设施、平安设施建设等当前热点问题,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力有序推进。同时,加强财力保障,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确保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关于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区工作,会议要求,区有关部门要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区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表分析,寻找差距和薄弱环节,明确努力方向。要建立工作制度,认真制订创建计划,分解年度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绩效考核和经费保障,确保圆满完成创建目标。
会议原则同意援建泽普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同意成立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组委会开展联合捐活动。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府与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区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暂行办法(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