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清查狂犬病疫苗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对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劣质疫苗流入市场,确保疫苗存效性和安全性,食药监宝山分局对辖区内的狂犬病疫苗供应及接种单位进行检查。
本次抽查6个批次的产品,其中重点检查了区疾病控制中心、犬伤门诊单位,另外对3家非犬伤门诊单位、1家批发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采购和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犬伤门诊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未发现有过期狂犬病疫苗;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建立冷藏保管制度;冷库温度符合2—8℃;建立并保存真实的购进记录。
区疾控中心对疫苗的管理已实现电脑化;进口冷链设备完整,中心冷库有温度监测报警系统;进货记录完整;收集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生物制品的入库记录包括到货日期、进货单位、规格、批号、批准文号、验收结论等多个项目,符合药品的入库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