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工业企业贷款专项贷款的财政贴息办理事项及流程
上海市杨浦区工业企业贷款专项贷款的财政贴息办理事项
一、 贴息对象
区财政贴息的对象为区域内区税管的国有、集体、民营科技、中方控股中外合资合作、私营、联营、股份制等工业企业。
二、 贴息内容
工业企业引进、添置、更新、改造的设备和配套设施的投资。
三、申请区财政贴息的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有关立项原则并具有必要的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
2、具有项目总投资额10---20%的自筹资金,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还贷能力;
3、获准金融机构同意的专项贷款;
4、项目列入“区工业企业专项贷款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正式计划”。
四、项目管理和审批
贴息项目实行集中申报,指标切块,择优立项,二级审批管理的办法。
1、年初,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贴息项目,由主管部门集中报区商务委。
2、对具备申请条件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区商务委提出贴息申请。
3、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进行项目审批,并负责项目批复,贴息资金的支付由区财政局负责。
4、企业主管部门、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定期***项目实施动态,报告区政府。
五、受理节点
年初,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贴息项目,由主管部门集中报区商务委。
经济运行科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