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一起看看我区执法成绩单
6月28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伟明,副主任麦碧莲、盛俊杰、王莉静、顾毓静、吴晓童及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副区长徐建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朝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滨,区监察委和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会议由盛俊杰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建华副区长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
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至今,杨浦相关执法部门积极行动,城管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10542次,检查投放及收运单位16355家次,教育劝阻3426起,责令整改1982起,共立案查处931起(单位182起、个人749起)。文化旅游部门对宾旅馆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情况开展检查144次,检查宾旅馆场所890家次,开具整改通知书17家。市场监管部门对菜市场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情况开展检查21次,对餐饮服务行业一次性餐具提供情况开展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550次,检查餐饮企业4800家次,开具整改通知书19家。
在专题询问环节,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提出问题。“疫情防控条件下,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的湿垃圾处置有什么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居民生活区误时投放点的设置条件是什么?”“在垃圾分类执法过程中有什么精细化、便民化的措施?”……
区政府职能部门一一作出回应。会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针对宣传普及不够深入、执法力度不够强、执法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会议建议区政府加强多方位、全覆盖普法宣传,特别要对《条例》规定的责任主体、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重点普及;要加大执法力度,适当从严从紧,利用科学化、信息化手段,强化不定期检查;要突出重点,推动问题高发区域、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管理和执法联动,力争本区2020年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成功。
魏伟明希望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精细地“管”推动精准地“分”,更加深入地实施好条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魏伟明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精神,充分理解和把握好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要立足职能,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就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要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切实做好民法典普及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代表辞职和代表资格审查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