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充值打赏法律问题如何解决这两家法院进行专题研讨
日前,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网络虚拟环境中财产处分行为的效力界定——网络平台“打赏”的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杨浦法院召开,杨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出席并致辞。
法官、学者齐聚杨浦法院
深入探讨网络充值“打赏”相关法律问题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铮,普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出席,市高院、二中院、普陀法院、杨浦法院的法官和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教授们参加。
会上,市高院民庭庭长殷勇磊、二中院二级高级法官王安、二中院民庭庭长费鸣和复旦大学刘士国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付荣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张弛教授以及参会的法官们,从真实案例出发,围绕网络直播中充值“打赏”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研讨会总结
理论、实践合力打开新思路
市高院陈昶副院长指出:在民法典颁布之际,普陀法院与杨浦法院研讨网络平台充值“打赏”法律问题,很有价值。解决这类新问题要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法理和事理的结合,二是法理和情理的结合,以快速回应互联网模式下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互联网有序治理和网络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司法裁判与现实生活的有效对接。
研讨会上,普陀法院刘力院长和二中院张铮副院长也围绕研讨会主题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此次研讨会凝聚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智慧和合力,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交流互动,在指导个案司法裁判的同时,也为相关类型案件的审理开拓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