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发布相关工作意见保障自贸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4月8日,上海海事法院发布《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加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意见》加大了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等司法保护力度,并兼顾了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上海自贸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要促进航运服务能级提升,服务航运金融产业发展,保障枢纽型、功能型航运中心建设,明确涉及“中国洋山港”船籍登记的船舶类纠纷案件司法标准,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登记,带动相关交易。着力保障“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良好投资营商环境,充分行使涉外司法审查,自觉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优化涉外争议裁判方法。
至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意见》加大了该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提出要积极应对复杂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审慎处理涉船企、船员和船舶案件中的突出矛盾,加强对船员群体的司法保护,强化对突出矛盾的风险稳控,促进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了解到,由于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近年来,在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船舶数量明显增加。近日,该院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将“载誉7”轮成功拍卖。从起拍开始,竞买价格不断在电脑屏幕上被刷新,“390万、480万、520万、600万……”历经2小时71轮的激烈竞价,最终成交价格定格在***0万元。26名船员被拖欠的120余万元工资将从船舶拍卖款中优先受偿。法院介绍,网络为船舶拍卖提供了更为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以更快更好地保障。
此外,为了帮助涉诉船企等各类航运资源在市场低迷中继续保持健康活力,上海海事法院进行了诸多探索。去年10月底,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亿元涉外大案。调处前,这起案件已经历时5年之久。由于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谈话、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调解款支付到位。也正是因为这次成功调解,这起案件的申请人撤回了第二单标的额高达2000余万元的新加坡仲裁申请。
新发布的《意见》提出,要审慎甄别债务人严重资不抵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与一时经营困难、资金回笼周转不灵的不同情况,妥善处理通过扣押、拍卖船舶保障实现合法债权与兼顾困难企业承受能力、维护企业正常经营间的冲突关系。在实践过程中,上海海事法院注意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增强当事人的互信互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