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工作
为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证全市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按照桦甸市食安办工作要求,桦甸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决定从即日起在桦甸市全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测职责。元旦和春节是农产品消费高峰,是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多发期。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两节”前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排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测监督。
二是加强生产指导,落实监管措施。督促“三品一标”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不得超范围使用标志,进一步规范了生产行为。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测管理。“两节”期间,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严格市场准入,主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抽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备,提高抽查频率,扩大抽查范围,健全质量安全检测制度。不定期检测蔬菜水果样品,确保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四是制定“两节”期间农产品监管工作方案,细化监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排查不彻底、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而造成农产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主管人员责任。
五是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主管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不得推诿,要及时妥善处理。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质安全农产品,引导百姓正确消费。对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