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通过验收第一批的公示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3号)、《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2022〕52号)和《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乐县2022年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18号)要求,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平乐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的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拟通过验收的项目(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如和之前公示不一致,以此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红帆城1期3栋1楼
联系电话:0773-7882565
***:平乐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通过验收情况表(第一批)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平乐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通过验收情况表(第一批)6.3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