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李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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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自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胡芳霞
继承人:李自强
坐落:夹江县木城镇五里社区居民1组上街261号(原坐落木城镇上街261号7幢1层1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0015753号、夹国用(2009)第1090号;
建筑面积为:28.69平方米;
用途:门市。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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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5:58: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