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街道大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询价比选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将对辖区大和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进行修缮改造,现以网上公开询价比选方式选取设计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海龙街道大和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修缮改造项目
(三)项目地址及内容:
大和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地址:荔湾区水秀二路杏霖街4号,面积约154平方米。
主要项目:扇灰、水管电线路铺设、安装新灯、对外办公长桌更新、吊天花、墙体等修缮改造。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定价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定价:项目总预算20万元,修缮改造标准每平方米不高于1300元。(预算包含税金、造价咨询、监理等费用,并需经区财政预算评审、结算评审)
三、投标条件及报价文件提交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广州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认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企业有一年以上的社保在保记录。
(三)投标人企业信用良好,为2020年以来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业绩要求:报名企业须具有办公用房装修的相关施工经验,并提供2020年来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
(五)报名企业具有对公账号,2020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的状态,并出具承诺声明。
(六)已按照***的内容提交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文件资料,并报价及承诺书。
(七)提交质量保修期和质量保修责任。
(八)本次询价比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九)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支付方法
工程费用按荔湾区财政相关支付办法支付。工程完工后,按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项。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参与投标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上述居委会办公用房现场勘测,以制定设计、施工方案。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403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20-81411089。
(三)提交方式:密封提交。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七、中选单位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询价比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询价比选向任何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1.投标文件资料清单.docx
2.报价及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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