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司法局关于确认孝感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孝感市司法局关于确认孝感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第一批)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孝感市本级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告。
一、法定行政机关
孝感市档案局
孝感市新闻出版局(孝感市版权局)
孝感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孝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孝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孝感市国家保密局(孝感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孝感市粮食局)
孝感市教育局
孝感市科学技术局
孝感市公安局
孝感市民政局
孝感市司法局
孝感市财政局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孝感市林业局)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
孝感市农业农村局
孝感市商务局
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孝感市广播电视局、孝感市体育局)
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孝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孝感市应急管理局
孝感市审计局
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孝感市知识产权局)
孝感市统计局
孝感市医疗保障局
孝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
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其直属各大队
孝感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及其管理的各大队
孝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及其所辖派出所
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其所辖派出所
孝感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及其所辖派出所
孝感市公安局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分局及其所辖派出所
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其所辖各大队
孝感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
孝感市法律援助中心
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实行省级以上(含省级)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上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协议),明确受委托主体、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委托期限和责任承担,加盖双方公章后予以公开,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特此公告。
孝感市司法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