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遂新出〔2023〕2号
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
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川新出〔2023〕15号)要求,现就全市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提交年度报告(含2022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二)组织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处本辖区印刷复制领域案件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对本辖区上市印刷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二、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印刷企业
3月31日前登录“四川省印刷管理系统”(http://202.61.89.233:3681/index.jsp), 通过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入口在线填报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如实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产量情况、生产设备等表单,数据、内容要准确,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等照片,出版物印刷企业还要上传《四川省书刊印刷产品送样检测登记表》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样书及《准印证》照片。
2.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须自行从四川省印刷管理系统或遂宁印刷管理群(QQ群号:572018181)《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填报后盖章提交扫描件或纸质件至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出版物印刷企业(含排版制版装订专项企业)《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由企业于4月17日前自行报省新闻出版局。
(二)出版主管部门
1.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导本辖区印刷企业落实年度报告相关工作,3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未按照时限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印刷企业及时催告,并向市局报送2023年辖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含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与2022年报告数据对比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归纳概括、年度报告反映的行业监管和发展问题等。
2.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报审核和《印刷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待年报完成后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等途径对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公示。
3.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对报告数据异常的企业要及时核实情况,梳理排查监管风险隐患。对不按规定时限报告和未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的印刷企业,将其通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导向。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坚持思想引领和严格监管同向发力,引导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坚持稳中求进,从改善心理预期、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入手,认真分析本地区行业发展情况,洞察积极因素,强化正面引导,将***精神深入贯彻到全行业,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监管隐患,将不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分析研究本地区行业发展特点难点,分类施策,对保障支撑类、创新引领类、智能制造类、专业特色类企业加强政策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省印刷示范企业,打造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排头兵。
(三)按时优质完整报送。要对数据认真审核,并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确保报送数据准确、一致。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须于4月7日前将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总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相关统计表格(***3、***10)报送市新闻出版局。总结材料要包含组织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情况、本地区印刷复制业发展特点难点、互联网平台建设情况等。
联系人:出版版权和电影科 薛雪、郑星呈
电 话:2299563
邮 箱:snxwcbdy@163.com
***:1.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2 . 2023 年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表
3 .2023年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
4 .2023年上市印刷企业情况表
5 .2023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汇总表6 . 出版物印刷企业名册表7 . 排版制版装订专项企业名册表8 .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名册表9 .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名册表
10.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情况汇总表
遂宁市新闻出版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