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2023〕G1002号)
麦秀娴(身份证号码:4406021984******26):
你承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上沙中街11号三座211房的保障性住房,因你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房居住,我中心启动清退,于2023年1月9日作出《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因我中心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都无法将《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2023〕G1-002号)送达给你,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该《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2023〕G1-002号)即视为送达。
为保障你依法申诉的权利,现依法公告送达《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你可以到升平房管所领取原件。领取《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请联系82321845。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2月23日
***:《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预告知书》(禅保预告字〔2023〕G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