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气象局联合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建筑工程气象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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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28日发表
近日,市住建局、市气象局联合制定《梅州市建筑工程雷雨大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同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细则》厘清了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下住建、气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各建筑工地按照属地气象预警信号,积极应对应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下的具体措施。
《细则》要求,各级住建、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高效的资源共享、应急联动、沟通交流机制,住建部门要收集好建筑工地信息并在信息有更改变化时通报给各县(市、区)气象部门,各级气象部门将最新建筑工地信息更新录入数据管理系统内,用于建筑工地气象服务。(记者 郑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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