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三举措力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民族大团结。西林县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民族团结教育及创建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进取,用真心和实际行动谱写民族团结之歌。
一、加强学习,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推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政策提素质。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影片、座谈讨论等形式,使干警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熟练掌握,在做群众工作中,用政策说话,用政策办事,确保说的清,讲的明,鼓励干警多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做实事、做好事。二是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工作中。结合执法办案,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好民族团结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三是落实县委“民族团结携手先锋行”党建工程,开展强基固本聚民心、结对帮扶暖人心、贴心服务慧民心、区域和谐安民心“四心”行动,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自觉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和民族团结进步融入检察工作中,为维护巩固西林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例如开展协助农民追薪专项工作和少数民族被害人的司法救济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因工作成效明显,获评为广西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二、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工作。一是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干警志愿者服务活动,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律宣传活动,以“六进”助推法律深入基层,入脑入心,使党的民族政策家喻户晓,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通过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结合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该院党总支联合帮扶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到帮扶村开展“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团结党日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识到民族团结工作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组建检民心连心“党员+N”网格化服务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暨民族团结。一是结合未成年人检察职责,建立“党员+留守学生”服务机制。分别到12个乡镇中小学及高山苗寨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授课,共12次246人次,法治课共3期230人次。二是在帮扶联系点建立“党员+农户”网格化服务机制。院党总支联合帮扶村村党支部,组织两级党支部党员共43名党员与438户农户帮扶结对,深入帮扶村举办“访民情解民忧”“我为群众办实事”“我用少数民族语言讲党史”活动。据统计,该院共组织干警入户开展法律宣传50余次、助学活动5次,发放助学金5000元,矛盾化解25次。开展乡村环境治理30余次,向帮扶村投入“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5万元,并向村部捐赠办公桌等办公用品,助力乡村振兴与民族团结共齐进。通过组建检民心连心“党员+N”网格化服务机制,推动党员服务群众常态化,切实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下一步,西林县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中,为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黄伟明)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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