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境法治建设美丽汕头
——纪念第44个世界环境日暨首个中国环境日
郑人豪
(2015年6月5日)
今天是第44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同时也是首个法定的中国环境日。联合国把今年环境日主题定为“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我国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为呼应世界环境日和中国环境日主题,我市确定了“强化环境法治,建设美丽汕头”宣传主题,旨在呼吁全市各行各业及广大市民,积极履行环保法律责任,共同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美丽家园。
近年来,我市朝着建设美丽幸福汕头的目标,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连续几年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千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大力整治练江流域、贵屿环境污染,全市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环境质量和排污总量矛盾日益凸显,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的理念,把加强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以环境法治为先导,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推进节能减排,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努力在加快发展中呵护汕头的蓝天碧海。
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牢固树立环境法治理念,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重点要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制裁,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按新环保法从严查处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要加大对重金属、畜禽养殖业废弃物、餐饮业排放油烟、秸秆和垃圾焚烧产生烟雾以及煤堆场扬尘等污染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印染、电镀、造纸和电厂等重污染行业治理,加快推进农业源污染、机动车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以新的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新的《环境保护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新法。我们要按照新的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坚持对重点园区实施严格环保规划,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通过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快推进练江流域、贵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走出具有汕头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强化全民环保法律责任。要落实社会主体责任,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保护环境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环境行为。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鼓励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环境权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同时,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不同主体中普及环保知识,深化环境教育,培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让“简约、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民行动。
建设美丽幸福汕头,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共同目标、共同利益所在。我们每个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共同行动起来,践行绿色生活,推进绿色生态发展,保护汕头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