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编制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县审计局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2021年,县审计局主要组织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计划内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同时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开展了4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财政审计股牵头,结合各股室审计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有序进行审计结果报告编制工作,形成了“结果报告初稿”。单位领导班子就初稿内容展开研讨,提出修改意见。财政审计股结合各位领导及各股室建议,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已将《蓬溪县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报送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审计局将根据县政府对结果报告的反馈意见,以结果报告为蓝本完成《关于蓬溪县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编制工作,并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