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两纲要一条例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着眼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密团结在一起,在全民族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社会主义道德观,倡导共产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道德建设各方面,以主流价值建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坚持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发展,自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继承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道德,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时代性实效性。
——坚持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实践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坚持积极倡导与有效治理并举,遵循道德建设规律,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树立新风正气、祛除歪风邪气。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2.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
3.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4.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
5.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
6.坚持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纲要》紧扣时代主题
提出八个方面的教育内容
一是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干部群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展现新气象、激发新作为,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国报国的实际行动。
二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的对比中,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倍加珍惜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是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帮助人们了解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引导人们在进行伟大斗争中更好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四是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五是广泛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凝聚起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强大力量。
六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七是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
八是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公民应当在公共场所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商品或者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
(二)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三)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乘坐电梯先下后上,不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逆行以及在其出入口滞留;
(四)在参观展览会、博览会和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时,服从现场管理,注重礼仪,保持场地整洁;
(五)不争吵谩骂,不大声喧哗,轻声接打电话;
(六)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娱乐、健身、宣传活动时,合理利用场地、设施和音响器材,噪声值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扰民;
(七)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开展商业营销活动时,噪声值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扰民;
(八)不妨碍公共秩序和公共交通;
(九)不拆解、破坏共享交通工具及其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后有序停放;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
(二)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
(三)不乱涂、乱画、乱刻;
(四)不损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花草树木;
(五)文明如厕,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设备、设施;
(六)不随意张贴、散发、喷涂广告或者传单;
(七)不乱堆放杂物;
(八)不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下列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
(二)在公共场所争吵谩骂、大声喧哗;
(三)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四)超过噪声标准使用喇叭音响、餐饮场所午间夜间猜码划拳、夜间违法施工造成噪声扰民;
(五)随意张贴、喷涂广告;
(六)在旅游景区景点乱刻乱画;
(七)违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商品销售或者提供服务有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欺诈行为;
(九)在城市违法携带犬只户外活动;
(十)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照规定通行,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