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真是为我们减轻了不少就医负担。”9月20日,70多岁的顾婆婆在黄冈市中心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说,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还需承担1万多元医疗费用,她通过家人共济账户绑定成功使用家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完成了该笔费用支付。
9月9日,依托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我市正式启用个人账户共济关系手机端绑定、联网结算等功能,成为全省第一批实现个人账户共济掌上授权及待遇享受的地市州。
近年来,新一轮医改将涉及众多患者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报销,这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我市医保部门通过采取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完善与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的主要措施,建立健全职工医保共济保障机制等,逐步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后,可以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实现个人账户共济,一位职工参保人员最多可为6名家庭成员提供共济。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使用人)在我市市域内住院治疗、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发生的合规自负费用都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结算时,将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为职工医保余额不足或无余额、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时,系统将随机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正值青壮年,参加职工医保多年,身体健康不生病,个人账户有大量余额,不使用,造成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沉积。而父母年迈,经常看病住院,每月个人账户划拨的钱都不够,还需要自费。”市民李先生根据黄冈医保微信公众号操作教程,成功绑定父母账户,为其提供共济。
“以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功能上更多还是个人报销,做不到共渡难关,甚至同一个家庭成员之间也不能共享,改革就是要回归医保互助共济的本意,实现个人账户新旧使命的转换。”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瞿玲 通讯员殷亮 魏茂林)